關于申報2022年院杰出科技成就獎的通知
所內科研人員:
為做好2022年度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以下簡稱院杰出科技成就獎)推薦工作,根據《中國科學院關于印發(fā)〈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條例〉、〈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科發(fā)規(guī)字〔2021〕,附件4)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要求
推薦單位或推薦專家應嚴格按照《條例》和《實施細則》要求,推薦院屬單位在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中做出重大成果的個人或研究集體,個人應為院屬單位在編人員,研究集體的主要完成人員應主要是院屬單位在編人員。重點體現以下要求:
(一)個人或研究集體的重大成果,應貫徹“兩加快一努力”目標要求,突出國家重大需求導向,體現“從0到1”原始創(chuàng)新或者關鍵核心技術突破。重大成果要明確具體,避免成果打包現象。
(二)研究集體的主要完成人員應在重大成果中做出實質性貢獻,最多不得超過10人,并提供證明材料。其中突出貢獻者最多不得超過3人,排名不分先后,其他主要完成人員排名也不分先后。個人應是重大成果的突出貢獻者,涉及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要明確闡述本人的具體貢獻。
(三)推薦材料應落實代表作制度的要求,代表性論文專著不超過5篇,核心知識產權不超過10個。應用技術類成果必須提供典型應用證明或行業(yè)用戶意見。
(四)推薦單位或推薦專家應切實履行推薦責任。推薦單位的學術委員會須對重大成果進行學術評議和把關。推薦單位或推薦專家要加強對推薦材料的審核,確保材料真實有效、概念準確、表述嚴謹。個人或研究集體主要完成人員的工作單位要加強科研誠信與廉潔自律審核,加強對推薦材料的保密審查。
二、推薦數量
院屬單位可推薦1名個人或1個研究集體。5位及以上具有研究員(教授)職稱的同領域知名專家可聯名推薦1名個人或1個研究集體(僅限通用領域)。
國家最高科技獎獲獎者不再推薦院杰出科技成就獎;凡存在知識產權爭議的,在爭議解決后方可推薦;同一研究集體或個人如連續(xù)兩年未能獲獎,則暫停推薦一年;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多次推薦已獲獎的個人或研究集體主要完成人員。
三、材料報送
推薦單位或推薦專家應填寫《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推薦書》(以下簡稱推薦書,附件1)并完成學術評議、保密審查、廉潔自律審查和科研誠信審核等事項,按要求準備附件材料(附件2)。候選人應簽署關于廉潔自律和科研誠信的承諾書(附件3)。
請于2022年8月18日前將紙質推薦書一式2份、紙質證明材料 1 份(分別加蓋推薦單位公章或推薦專家親筆簽字)、電子版推薦書文件(WORD格式)送交科研計劃處。附件材料提交時間另行通知。
院發(fā)展規(guī)劃局暫定8月10日(周三)通過騰訊會議對2022年度推薦書撰寫進行交流,有意參加者請8月9日中午前聯系科研計劃處報名。
聯 系 人:趙輝
電 話:82536090
電子信箱:zhaohui@iga.ac.cn
科研計劃處
2022年8月8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