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我所2021年度中央級新購大型科研儀器設備查重評議工作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根據(jù)財政部、科技部下發(fā)的《中央級新購大型科研儀器設備查重評議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號)規(guī)定,按照查重評議程序和要求,現(xiàn)組織我所開展2021年度新購大型科研儀器設備查重評議工作。請各部門按照查重評議工作要求認真做好單位內(nèi)部新購大型科研儀器設備論證工作,避免重復購置。對于確需新購的大型科研儀器設備應按照查重評議管理辦法上報“大型科研儀器設備購置申請表”,具體要求如下:
1、所屬各部門凡申請使用財政資金購置價格達到或超過200萬元人民幣(含自籌資金部分)的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除另有規(guī)定外均列入查重評議范圍。
2、使用修繕購置項目經(jīng)費和國家重點實驗室科研儀器設備經(jīng)費購置的大型科研儀器設備,已在項目申報評審過程中完成查重評議工作,不納入本次評議范圍。
3、請將“大型科研儀器設備購置申請表”于2021年7月9日前發(fā)送至chenxin@iga.ac.cn。
聯(lián)系人:陳欣
聯(lián)系電話:0431-85542350
綜合辦公室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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