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編報2020年政府采購預算及新增資產(chǎn)配置預算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課題組長:
根據(jù)《財政部關于編制中央部門2020-2022年支出規(guī)劃和2020年部門預算的通知》(財預〔2019〕115號)要求,為做好我所2020年政府采購預算及新增資產(chǎn)配置預算編報工作,現(xiàn)就具體要求說明如下:
一、政府采購預算編報要求
由于國家尚未發(fā)布新一期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各部門使用納入2020年部門預算管理的財政撥款及其他資金采購國務院公布的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1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120萬元以上的工程)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以及會議服務,應當納入2020年部門預算政府采購預算的編報范圍。
二、新增資產(chǎn)配置預算編報要求
根據(jù)財政部關于編報部門預算的要求,各部門使用財政性資金及其他資金購置車輛,租用土地、辦公用房、業(yè)務用房,以及購置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和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的,必須編報新增資產(chǎn)配置預算。
三、上報時間及聯(lián)系方式
請各部門和相關人員認真組織填報附件中的2020年預算明細表,并務必于7月16日下班前將電子版反饋至綜合辦公室。
聯(lián) 系 人:陳欣
聯(lián)系電話:85542350
電子郵箱:chenxin@iga.ac.cn
綜合辦公室
2019年7月11日
附件下載: